聯合電子報 for kimo
社會病啦!!賣處求榮
檢舉盜版獎金千萬這個東西在我腦海中很幾久了,當廣告打出來之後,我覺得這將會是亂相之一,台灣的企業往往覺得花錢買軟體是公司內部的重大花費,每套軟體又都不是便宜貨,而叫員工自己去想辦法,員工又要交成果,又不給好的環境,誰要幹呀?
而這樣的情況下,大家都開始出賣自己的主公了,這邊出賣完,換另一邊,這樣是好事嗎?今天如果請了一個員工有這樣的前科紀錄,你還敢用嗎?大老闆們;不過商業套件的資金往往都會流出國外,大部份的軟體也都還是外國廠商的產品,這對台灣實在有點不利.
多多加油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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