Friday, January 05, 2007

交通大執法...

挑戰了一下固定相機

一直懷疑這機器的功能,早上經過民權的時候,表上70,左側一個阿北大約60吧,但這條限速50.前方已經過了一台四輪車.

我故意騎靠近路肩,看著後視鏡.... 果真.他亮了,他閃了...一道道的白色閃光.出現了.

超速的應該不只我杯.左邊的阿北在外側道內,只比我慢一點點.
不過那隻真的有在工作,我已經看過很多次閃光了.


過幾天就知道誰被拍了.

3 comments:

Bond Chu said...

據說2台同時在相片內~~不會被罰~~

據說而已啦~~

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wps/portal

可以查詢有沒有中獎的地方~~

Anonymous said...

我被執到了...

kang said...

pu...

我到現在都還沒遇到警察